国市监法〔2019〕55 号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文书格式范本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, 国家药监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:
为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,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 履行行政处罚职责,更好适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需要,市场监管 总局在广泛征求、听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组织制 定了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》(以下简称《格式范 本》)。现予印发。
《格式范本》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文书基本格式。各省 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参照《格式范本》,结合实际需要,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。国家药监局、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,可以参考《格式范本》制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。对违反《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文书,按照 市场监管总局专项规定执行;专项规定未作规定的,可以参照适 用《格式范本》。
《格式范本》的《使用指南》可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阅。 请各单位在使用《格式范本》过程中注意总结工作经验,及时反馈意见,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《格式范本》予以完善。
(此件主动公开)
市场监管总局
2019 年 3 月 19 日
《格式范本》